如何守护网络课堂空间******
光明日报记者 常莹
近几年,网课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不少学校通过会议软件、直播平台等开展教学活动。而以“网课爆破”为代表的网络暴力也开始入侵在线课堂,不少师生深受其扰。前段时间,河南新郑三中老师网课遭入侵后离世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将“网课爆破”一词推向公共视野。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依法从严处置处罚”,旨在切实加大网暴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网课爆破”究竟是什么?为何在网络课堂中出现?我们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制止“网课爆破”,保障网课安全?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教职工在监控室里查看网课录制情况。新华社发
1.谁在扰乱教学秩序
新郑三中教师遭“网课爆破”的事件,让很多人开始警惕,教师也成了网络暴力的围猎对象。
遭受“网课爆破”的新郑三中老师的亲属介绍,该教师原在新郑三中教授历史课,一段时间以来,她的网课经常遭遇“入侵”和“爆破”。10月28日晚在上网课时,再次有陌生网友闯入网课直播间对其进行辱骂,干扰课件投屏,迫使该老师退出网课。两天后她被发现在家身亡,死亡证明鉴定为猝死。目前,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正在介入处理调查此事。
“网课爆破”是如何实施的?记者调查发现,一场“网课爆破”往往有几位乃至十几位参与者,并非“恶作剧”般简单。
何为“网课爆破”,目前尚未有明晰的定义。根据已发生的案例进行归纳,“网课爆破”是一种恶意入侵网络课堂、扰乱网络课堂秩序的行为。当网课会议号和密码被泄露后,有些人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刷屏发送骚扰信息,甚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这些入侵课堂的人,在社交媒体上被称为“爆破手”。
“爆破手”通过社交媒体,有组织地发起一场场“爆破”,有些“爆破”来自学生本身,也有些来自明码标价的专业组织。有组织的“爆破”由知情人泄露网课时间和房间号码,专门的“组织者”下达“爆破令”后,参与者在固定时间集合“爆破”网课。根据已有报道,无论是内部泄露的学生,还是专门的“爆破手”,“网课爆破”的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
《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6.6%;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7.0%。
数字时代,人们很难离开互联网,网络技术的不断革新也给了网络暴力发展的空间。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沈逸接受采访时指出:“‘网课爆破’并非普通的网络暴力,而是网络暴力向正常课堂教学活动的渗透,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目前,‘网课爆破’显示出两大新特点:第一,具备‘干扰性’特征,即试图阻断正常的网络沟通和交流,使授课无法继续进行。第二,具备‘暴力性’特征,即使用攻击性的语言、骚扰性的视频乃至违反公序良俗、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不雅言辞,攻击特定的目标或泛化的非特定目标,以达到扰乱秩序的目的。”
一名上海小学生在家中上网课。新华社发
“网课爆破”这一恶意行为,经过互联网的放大传播,往往成了伤人利器。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称:“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愤怒,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我时常能够把自己代入进去。我在想,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会如何作为?”
“与网络暴力普遍表现为朴素正义感不同,‘网课爆破’表现为参与者在扰乱课堂秩序过程中的无理性狂欢,其参与者以青少年学生居多。”中国传媒大学主流融媒体研究中心主任唐远清接受采访时说,“网课爆破”对课堂秩序而言有着不可忽视的破坏性,给学生和老师都带来巨大的伤害。
2.缺乏应急预案与管理办法
互联网已成为当代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社交、娱乐工具。以“网课爆破”为代表的网络暴力行为是如何蔓延和发展起来的?
网络的匿名性是“网课爆破”存在的原因之一。“网络世界天然的治理难点在于,即便是引入了‘白名单’机制的软件,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实名制问题。而即便解决了实名制问题,顶着‘数字化面罩’与他人交流的体验也完全不同于线下面对面交互的体验,人们在不使用真实身份时更容易肆意释放内心的极端情绪。”沈逸说。
“教师在操作层面的水平不同,对网络熟悉程度也不同,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与此同时,校方和平台方在预案预警方面缺乏相应的响应机制。”唐远清如是说。
沈逸也表示,“教学行为自线下向线上的大规模转移,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大背景下开始的,所以也是在缺少事前准备的前提下展开的,而对网课的管理,没有跟得上网课的发展”。
广西东兴中学的学生在家上网课。新华社发
随着“网课爆破”现象不断浮出水面,其背后的组织化、黑产化的趋势值得警惕。沈逸阐述了自己的担忧:“我们需重视‘网课爆破’发展趋势。一是‘生态化’态势。一些参与的学生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喜欢某一门课,就可以找人进入课堂捣乱,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做法的不正确性。二是‘组织化’态势。有一些依托社交软件形成的群体或圈层正在承接这些‘爆破’的订单。三是‘流量化’态势的前兆。某种程度上,‘网课爆破’已经具备了‘流量化生存’的前兆。所谓‘流量化生存’,即通过获取流量来提升或真实或虚幻的影响力,为此不惜游走在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的边缘。四是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能够从对正常社会活动秩序的扰乱、冲击和破坏中获得所谓的成就感、归属感和宣泄负面情绪的快感。”
3.维护网课秩序仍需多方发力
“网络课堂作为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教学质量必须得到保证。‘网课爆破’的治理,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网络课堂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形成有效震慑;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也要加强对老师应对网课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有关部门要通过健全监管监督机制,促进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唐远清说。
目前,多个网络会议平台已有相关应对措施,开展巡查和处理,清理掉了相关违规内容并封禁了部分违规账号,并对“网课爆破”设立相应阻止功能。例如,腾讯会议提供了多种会前、会中、会后的权限设置方式,保障在线课堂安全性,满足课堂、研讨会、答辩等多种场景的教学需求;在钉钉,老师可通过设置‘仅主持人可邀请成员’,限制参会学生把会议号分享给陌生人。目前,记者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此前以“网课爆破”为关键词活跃的部分社交小组已无搜索结果。
与此同时,校方也行动起来,努力做好预防预警和事后处理工作。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已关注到“网课爆破”情况频现,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加强在线课堂安全,包括实名授权学生进入,要求每个学校设置网络监控员,加强一线教师培训等。课堂之外,也要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重点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养成良好上网习惯,遵守网络规则,规范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整体网络环境是其中每一个个体互动建构的结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行负责。预防‘网课爆破’不仅需要校方的努力,还需要政府从更宏观的层面提高治理能力、建设治理体系,为校方提供支持。”沈逸说。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第四小学教师通过线上平台为学生上语文课。新华社发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课堂秩序,惩治网课暴力乱象,刻不容缓。罗翔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刑法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近几年,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都对打击网络水军、治理网络暴力等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今年的网暴专项整治行动当中,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的账号7.8万个。在去年11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提到了要加强重要互联网平台的义务,以及强化侵犯个人信息的惩罚机制和力度。
日前,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指出,网站平台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完善紧急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等设置。用户遭遇网暴风险时,网站平台要及时发送系统信息,提示其启动一键防护,免受网暴信息骚扰侵害。在网站平台评论、私信等位置设置网暴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网站平台对于明确为网暴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向用户提供针对网暴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快速收集证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认清‘网课爆破’的本质与危害,保障网络课堂的安宁,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火墙,离不开多方发力,久久为功。”唐远清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7版)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